明确党员权利义务 切身实践先锋作用——记化学化工学院405班党支部第三次组织生活

  • 日期: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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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日晚7点,化学与化工学院405班党支部于教学楼320教室召开第三次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黄燕飞同志主持,405班全体党员及部分团员同学参加了会议。

本次组织生活会共分为三个板块:“讨论预备党员朱媛媛同志的转正问题”、“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朱媛媛同志阐述了自己的转正意愿,她说:“能够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多年来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水平,希望组织准许我的转正意愿……”接着入党介绍人宣读了意见,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朱媛媛同志以全体同意的结果正式成为一名正式党员。

会议第二项进行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会上主要讨论了“二胎政策”、“延迟退休政策”、“户籍改革”以及“高考改革”等议题,其中讨论二胎时大家讨论了建国以来的生育政策以及一直以来的男女比例问题等。在讨论“户籍改革”时,大家学习讨论了户籍政策的演变以及谈了大家对户籍改革时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看法。大家均表示应该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理论素养,积极学习党的最新政策,让自己站在更高的高度上思考问题。

会议最后一项是“党员的权利义务”。大家首先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重温了党章中对党员权利义务的要求,并观看了纪录片《信仰》,了解新时代各个领域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事迹,并针对现在存在学生党员当中的问题作了讨论。作为一名党员,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总体来说,义务是大于权利的。党员同志应该时刻抱着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并努力践行。在讨论到党员与群众及志愿者的区别时,班长汪泽华同志谈到“党员来源于群众,党员同志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应该更具有组织性与纪律性,有更高的政治觉悟”。在谈到当今学生党员存在的问题时,党员赵云龙同志表示“政治理论水平薄弱是问题之一,应当多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搞好自己学习的同时,也应该关心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几位党外群众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党员要做到从群众当中来,到群众当中去,与群众紧密联系并起到引领群众的作用。

通过此次会议,大家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也学习了党的最新方针政策。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更要时时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黄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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