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党员权利与义务,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化学与化工学院411班党支部召开第三次组织生活会

  • 日期: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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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118:30,化学与化工学院411班全体党员在玉泉路校区教学楼210教室召开了第三次组织生活会。本次会议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会议由支部书记李利杰主持。

    会议首先是进行申南南、孔祥君两位预备党员的转正大会。两位同志分别宣读转正申请书,紧接着培养对象观察人杨士伟、商乐分别介绍了两位同志处于预备期的表现情况,随后支委会向大会报告了相关情况,提出能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之后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其他党员同志发表意见。最后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一致通过申南南、孔祥君两位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

    会议第二项,支部成员在李利杰同志的带领下,集中学习党章中权利与义务的有关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学习了优秀共产党员钟黎和许月华的先进事迹。随后围绕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摘录这三方面进行讨论并发言。

    经过集体学习和解读,支部成员认识到,应正确认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实际生活中要不断加强学习,谨慎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向模范党员看齐,不断地反省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同时我们应始终秉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保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林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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