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订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指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按学科分组复试,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4人,秘书若干人。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四)硕士入学初试成绩单
(五)本科成绩单原件
(六)《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须有本人签字和相片)
(七)其他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考核、专业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
(一)英语考核: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专业英语的阅读理解能力。
(二)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以及基本实验内容;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三)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考虑以上“英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 三个方面的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加权之和。
六、复试安排
具体日期及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七、拟录取
(一)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50 %的权重,加权计算出总成绩(录取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报告寄至学院,体检报告上须有本人相片以及体检部门骑缝章。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提交纸质的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以当年最新硕士招生录取政策为准,对不符合录取政策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八、工作监督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复试监督电话: 010-69672563
化学科学学院: 010-69672531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010-82640446
九、其他
本规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科学学院
2024年3月